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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解“不愿转、不敢转、不会转”等转型难题 为中小企业插上数字化翅膀

作者:人民网|发布时间:2022-11-22|浏览次数:
  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加快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强化企业科技创新主体地位,发挥科技型骨干企业引领支撑作用,营造有利于科技型中小微企业成长的良好环境,推动创新链产业链资金链人才链深度融合。
 
  近期,工信部、财政部联合印发《关于开展财政支持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试点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提出利用三年时间,面向细分行业,分阶段遴选试点支持一批数字化公共服务平台,培育数字化转型样板企业,受到业界广泛关注。
 
  实体经济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已是大势所趋,越来越多的中小企业正加入数字化转型浪潮。当前,我国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取得了哪些成效、面临着哪些难题?财政支持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试点工作的着力点是什么?记者采访了相关部门、专家和企业。
 
  数字化改造助力中小企业专精特新发展
 
  走进蓝思科技湖南湘潭园区,长达300米的自动化组装线上,国产机械臂仿佛长了“眼睛”,精准地完成智能手机组装程序。
 
  “由我们智能工厂调配好的标准化模块搭建而成的蓝思科技智能组装线,装配效率大幅提升,组装新产品的标定、调试周期由过去的12个小时缩短至12分钟。”小米智能工厂有关负责人介绍,近年来,公司将自主研发的先进产线体系和智能工厂运营系统,先在自建的实验工厂进行验证,然后向生产制造全行业输出,为多家产业链上游中小企业提供更高效的数字化解决方案。
 
  “中小企业好,中国经济才会好。增强产业链和供应链稳定性的基础保障是中小企业,增加就业和改善民生的重要支撑是中小企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主力军也是中小企业。”中国工业互联网研究院院长鲁春丛表示。发展充满活力的中小企业,对增强经济发展的韧性、推动高质量发展具有重要作用。
 
  为推动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近年来,工信部着力构建中小企业数字化政策体系、支持体系和赋能体系,助力中小企业专精特新发展。
 
  “我国工业互联网平台发展迅速,多层次、系统化的平台体系基本形成,为承接产业转移、加快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提供了有力支撑。”工信部信息技术发展司副司长王建伟介绍,截至今年6月底,工业互联网应用已覆盖45个国民经济大类,32个重点平台连接设备超7900万台(套),服务工业企业超过160万家。
 
  统计显示,我国已培育主营业务收入超10亿元的智能制造供应商近百家,服务范围覆盖90%以上的制造业领域。截至今年二季度,我国工业企业关键工序数控化率、数字化研发设计工具普及率分别达到55.7%、75.1%,比2012年分别提高了31.1和26.3个百分点;我国制造业企业实现平台化设计、智能化生产、网络化协同、个性化定制的比例分别达到9.5%、6.6%、39.5%和10.8%。
 
  政策助力推动转型规模效应加速形成
 
  研发周期缩短2个月、订单交货周期减少15天、良品率提升4%、企业运营成本降低47%、营业额增加164%……专注于消费类电源、工业电源、数字能源研发、生产、销售的迈思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持续投入资金近1亿元推动企业数字化转型,2021年公司各项经营指标均比转型前的2018年明显提升。
 
  工业互联网产业联盟调查数据显示,近年来工业互联网在中小企业应用普及率持续走高,近两年提升近5个百分点,83%的企业表示应用工业互联网后生产经营效率明显提升。
 
  “不过,抽样调查也显示,目前89%的中小企业处于数字化转型探索阶段,仅有3%处于深度应用阶段。”工信部中小企业局局长梁志峰表示,受限于认识、资金、人才等因素,广大中小企业普遍表现出不愿转、不敢转、不会转,迫切需要政策助一把力。《通知》推出财政支持、打造数字化公共服务平台、培育数字化转型样板企业等举措,就是要推动中小企业愿转、敢转、会转。
 
  “从现状看,中小企业定制化转型方案成本高,见效慢,投资回报周期长,导致很多企业有畏难心理。”鲁春丛表示,本次政策出台,一方面通过财政资金直接支持打造试点企业,另一方面也希望发挥财政资金撬动作用,培育好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生态,推动转型规模效应加速形成,最终激活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市场。
 
  梁志峰说,工信部正全面推进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加速、扩面、提质、增效,将着力遴选和推广一批“用得起、用得上、用得好、能用出效益”的优质数字化服务产品。
 
  “数字化服务提供商应该从‘上云、用数、赋智’角度出发,分阶段、分场景为中小企业设计出成本低廉且容易上手的数字化转型助手工具,并让其成本收益分析清晰可见。”腾讯集团副总裁李强说,以腾讯云、腾讯安全等为技术底座,以企业微信为连接器,近年来,公司打通产品生态,为中小企业提供零门槛、低成本的数字化转型工具。今年初,企业微信4.0推出了连接上下游产业链新功能,目前,已经连接12万家服务商,覆盖97个行业,服务超过1000万家企业。
 
  三年内培育4000—6000家数字化转型样板企业
 
  有“中国皮具之都”美誉的广东广州市花都区狮岭镇,8800家各类皮具箱包厂商每年向全球客户提供超过7亿只箱包,年产值达300亿元。
 
  在盖特软件的协助下,狮岭镇一批敢于“尝鲜”的企业,逐渐将数字化转型覆盖到仓储、物流、生产全流程。如今,接到订单,只需打开手机小程序,填写需求,几分钟后,就有供应商主动联系,还可以实现网络协同制造。狮岭镇200家中小企业“上云上平台”,协同效率提升40%,成本降低10%。
 
  《通知》提出,三年内培育4000—6000家数字化转型样板企业,正是希望加强试点的引领带动和辐射效应。
 
  工信部规划司有关负责人表示,长期以来,数字化转型通常被视为一种服务而非标准化产品,难以复制和推广,通过加强服务力量来满足“面”上4900万家企业数字化转型需要显然不现实。此次政策以打造试点样本为目标,在“点”上发力为中小企业提供“看样学样”的标杆,同时要求服务平台为复制推广打好基础,就是要探索从“工程视角”解决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难题。
 
  鲁春丛认为,要结合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的难点和痛点,打造数字化转型样本企业以及其背后一批“小快轻准”数字化系统解决方案和产品,既要“试成一批”,也要“带起一片”。这符合现阶段我国数字化发展的实践要求、也符合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的客观规律。按照工信部规划,到今年年底,组织100家以上工业互联网平台和数字化转型服务商为不少于10万家中小企业提供数字化转型评价诊断服务和解决方案,推动10万家中小企业业务“上云”,为更多中小企业专精特新发展插上数字化翅膀。




两部门关于开展财政支持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试点工作的通知
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 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开展财政支持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试点工作的通知
 
工信厅联企业〔2022〕22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中小企业主管部门、财政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工业和信息化局、财政局: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推动数字经济和实体经济融合发展、培育“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的重要指示精神,根据《财政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支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高质量发展的通知》(财建〔2021〕2号),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拟通过中央财政资金支持地方开展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试点,加快带动一批中小企业成长为专精特新企业,推进产业基础高级化、产业链现代化。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发展数字经济是把握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新机遇的战略选择。“十四五”时期,我国数字经济转向深化应用、规范发展、普惠共享的新阶段。为加快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步伐,促进产业数字化发展,提升产业链供应链协同配套能力,从2022年到2025年,中央财政计划分三批支持地方开展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试点,提升数字化公共服务平台(含数字化转型服务商、工业互联网平台等,以下简称“服务平台”)服务中小企业能力,打造一批小型化、快速化、轻量化、精准化(以下简称“小快轻准”)的数字化系统解决方案和产品,形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数字化转型典型模式,围绕100个细分行业(详见附件1),支持300个左右公共服务平台,打造4000-6000家“小灯塔”企业作为数字化转型样本,带动广大中小企业“看样学样”加快数字化转型步伐,促进专精特新发展。
 
二、工作内容
 
(一)工作重点
 
1.聚焦重点方向。将制造业关键领域和产业链关键环节的中小企业作为数字化转型试点的重点方向,对其中数字化转型需求迫切、发展潜力巨大、经济社会效益明显的中小企业加大支持力度。重点向医药和化学制造、通用和专用设备制造、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运输设备制造、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计算机和通讯电子等行业中小企业倾斜。由各地结合发展实际、发展阶段和发展需求按照细分行业列表申报服务平台和对应改造的“小灯塔”企业名单。
 
2.打造示范样板。通过试点形成一批“小快轻准”的系统解决方案和产品,提炼一批聚焦细分行业规范高效、有利复制推广的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典型模式,打造一批可复制易推广的数字化转型“小灯塔”企业。
 
3.增强服务能力。培育一批扎根细分行业,熟悉中小企业需求的服务平台,为中小企业提供转型咨询、诊断评估、设备改造、软件应用等一揽子数字化服务,满足行业共性及企业个性需求。引导服务平台加强资源整合和技术创新,打通细分行业的数据链条,提升系统解决方案和产品的根植性、适用性和成熟度,提升服务中小企业能力。
 
4.提升政策效能。发挥中央财政资金引导带动作用,鼓励地方政府在政策扶持、优化环境等方面对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工作予以倾斜支持。按照“政府补一点,平台让一点,企业出一点”的思路,调动三方积极性,并探索中小企业以转型收益支付服务费用等方式,降低企业转型成本。
 
(二)工作程序
 
充分发挥有效市场和有为政府的作用,遵循“市场有需求、平台有能力、企业有意愿”的工作思路开展试点。
 
1.精心遴选试点行业和企业。试点行业应选择纳入当地产业发展规划、升级潜力大的细分行业或特色产业集群,试点企业要选择不同规模和发展水平的中小企业(已获中央财政资金支持的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不再纳入试点范围),充分尊重企业意愿,优先选择转型意愿强、经营稳健的中小企业。每个省份每批可最多推荐5个细分行业参与数字化转型试点,省级中小企业主管部门要加强统筹,避免重复。
 
2.找准行业共性问题。组织由信息技术、行业技术、工艺制造、企业管理等方面专家,深入行业企业调研,为企业“画像”,厘清企业生产经营的机理、流程、工艺,找准痛点、难点、堵点,系统梳理企业的共性问题和需求。
 
3.公开择优遴选服务平台。针对企业问题和需求,鼓励服务平台提炼行业共性应用场景,同时兼顾企业个性化需求,提出系统解决方案参与竞争。共性应用场景设置应把握三点:一是要让行业基本应用场景得到满足,通过数字化改造,试点企业经营管理和经济效益得以显著提升;二是要打通数据、用好数据,形成统一的数据资源管理、开发利用和安全保障体系;三是要充分考虑中小企业特点,实现轻量化投资、短工期改造,有较高的投入产出回报。要坚持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组织遴选,遴选出的平台不宜过于分散,每个细分行业遴选服务平台应在3家以内,每家服务平台完成不少于10家企业数字化改造,且在实施方案中需明确每个平台的对应服务企业、解决方案和绩效目标。
 
4.实施数字化改造。着力压实服务平台责任,按照解决方案和服务合同实施改造。切实做好操作技能应知应会的实训工作,让试点企业用得上、用得好、用出效益。项目完成后,应进行严格验收,达不到要求的应进行整改。
 
5.总结和推广。客观总结和宣传试点的成效与转型经验,探索形成能够满足细分行业中小企业共性和个性需求的工程化样本合同与操作规范,为复制推广打好基础。充分发挥“小灯塔”企业示范作用,推动中小企业“看样学样” ,实现“试成一批,带起一片”的目的。对技术先进、效益突出、企业反响好的共性应用场景解决方案要在省内加大复制推广,省份之间也要通过组织学习交流、现场观摩等方式,促进更大范围的推广应用。
 
三、支持内容
 
(一)支持对象。中央财政安排奖补资金支持服务平台,由服务平台为中小企业提供数字化改造服务。其中,2022年拟支持100个左右服务平台。
 
(二)资金测算。中央财政对完成改造目标的服务平台安排奖补资金。每个服务平台最高奖补不超过600万元(按照不超过每家试点企业实际改造成本的30%且奖补资金最高不超过30万元进行测算)。
 
(三)资金安排。奖补资金在实施期初先按一定比例预拨,每批实施期1年,实施期满后,由工业和信息化部牵头会同财政部对试点中小企业数字化改造情况进行审核,按照实际审核通过的中小企业数量,核定奖补资金。
 
(四)资金用途。服务平台应将财政奖补资金直接用于试点企业,不得用于其他企业或与本项目无关的支出,鼓励平台减免试点企业数字化改造共性需求相关的软件、云服务等支出,降低企业数字化转型成本。
 
四、组织申报
 
(一)申报条件。参与试点的服务平台,需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较好的行业知识积累、技术开发能力、行业服务生态,能够为细分行业或产业集群企业提供数字化转型服务,有若干已完成的细分行业数字化转型服务成功案例。每个服务平台,每批只能申报一个细分行业/产业集群。
 
(二)申报方式和程序。省级中小企业主管部门联合财政部门,按照通知要求的工作重点和程序,统筹组织地方做好申报工作,编制《202X年XX省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试点实施方案》(以下称《实施方案》,模板见附件),按程序联合上报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
 
(三)申报材料。《实施方案》提纲参见《202X年XX省XX行业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实施方案(模板)》,详见附件2。
 
(四)申报时间。请于2022年9月12日前将《实施方案》报送至工业和信息化部中小企业局和财政部经济建设司,包含加盖公章纸质版和扫描PDF电子版(光盘刻录)各一式三份。
 
(五)评定程序。工业和信息化部会同财政部委托第三方机构,组织专家对各省《实施方案》进行评审,依据评审标准确定入选名单,并在工业和信息化部网站进行公示。
 
五、实施要求
 
(一)材料审核。省级中小企业主管部门联合财政部门组织《实施方案》编制报送,保证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并留存备查。要按照重点支持领域和细分行业,做好审核和遴选工作,确保符合国家政策导向。
 
(二)组织实施。《实施方案》获批后,要做好政策解读和方案组织实施,定期跟踪指导、现场督促、服务满意度测评、监督管理(鼓励组建专家团队专门开展此项工作),适时总结经验做法和存在困难问题,有关情况报送工业和信息化部并抄报财政部。
 
(三)绩效管理。各省级中小企业主管部门应当强化绩效目标管理,做好绩效运行监控,实施期满后联合财政部门对试点开展情况进行绩效自评。工业和信息化部联合财政部进行绩效评价和验收。具体评价标准和要求等事宜另行通知。
 
(四)惩处措施。对在材料申报、组织实施、绩效考核过程中发现虚报、冒领、造假等方式骗取财政资金的,视情况严重程度扣减奖补资金、取消奖补资格、进行通报批评等处罚措施,对出现严重问题的依据《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等有关规定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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